本草案修正重點包括:(1)新增商標同一性認定之法院實務相關判斷標準,並例示商標案例說明;(2)新增商標實際使用時「增加其他文字或圖形元素」、「與其他商標或標識合併使用」以及商標圖樣中包含聲明不專用或顯無疑義部分之使用案例及說明;(3)鑒於電子商務發達,商標權人檢送網路證據資料情形越來越多,針對「網路使用」部分,增訂商標應為「真實使用」之相關判斷原則等;並以畫底線的方次呈現本次修正重點及內容,歡迎各界於15日內提供寶貴意見(意見反映電子信箱:ipotr@tipo.gov.tw),本局將於彙整有關意見後,擇期發布實施